添加日期:2010年6月24日 阅读:1251
中国医药的行业环境能不能在“黄金十年”里促成伟大的新药之梦?
在“不差钱”的中国,新药研发还没有赢得投资者的青睐。
“中国只有制药,没有新药。”保诺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副总裁邓天敬告诉《瞭望》新闻周刊。
邓天敬所在的是一家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企业。这类为跨国医药企业服务、赚取“打工费”的企业近年发展迅速,其佼佼者甚至已经享受到国际业界的尊重。
面对这种商业的成功,仍有相当数量的从业者颇为不屑——他们的**梦想,紧紧锁定研制中国“重磅炸弹”级的新药。
5月25日,中国化学(4.18,0.12,2.96%)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广成在“国际医疗产业及药物论坛”上称,从今年起,中国制药将进入“黄金十年”。
那么,中国医药的行业环境能不能在这“黄金十年”里促成其伟大的新药之梦?
“打工仔”
与邓天敬所在的保诺公司一样,不少企业放下了新药研发的激情,专注于做跨国医药企业服务外包的“打工仔”——假设一个新药平均需8年研发时间、1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,这个游戏没有多少企业玩得起。
保诺公司们利用跨国医药企业尤其是生物制药企业,看好中国**药物资源和人才优势的机会,承担其前期新药合成、临床前医药研发等的工作。这些企业就是通常所说的CRO。
在上海张江高科(10.03,0.25,2.56%)技园区,已经有33家CRO主要为跨国药企服务。而在去年北京服务外包的出口份额构成中,生物医药类增幅达149%。
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杜冠华说,我国医药企业承担研发外包是积累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,但其造成的环境污染、资源消耗不可小视。更严重的是,按行规,CRO因为接触了跨国医药企业技术资料,不能自行研发新药。
邓天敬表示,他们虽然掌握了新药研发技术,但公司既然定位于服务外包,就不能违反行规自行研发新药。否则,“会让制药企业对与我们的合作产生顾虑,担心自己知识产权的安全性。”
“这是一把双刃剑。”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兰忠说,为跨国医药企业充当CRO既给我国医药界带来商机,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企业丧失了自行研发新药的动力。
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博弈
与此同时,跨国医药企业正加速布局,争夺中国医药市场的蛋糕。
杜冠华说,受金融危机影响,世界排名前十位的跨国医药巨头为降低医药研发成本,寻求新的药物发现途径,纷纷在我国建立研发机构,研发领域从化学药逐渐拓展到生物药,并将这里作为新药上市的第*批市场。“跨国医药企业实现了在咱家门口与咱们竞争,利用技术方面的优势,对我民族医药构成新一轮冲击。”
一个流行的观点是,当前实行的专利药、原研药和仿制药分别定价机制,帮助跨国医药企业在中国赚取大笔利润,他们随即将资金投入研发,这就拉大了本土药企和国际巨头的差距。
北京泰德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红星说,进口药定价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由来已久,曾经有国产药、合资药、进口药的体制区别,后来对此进行改革,执行专利药、原研药和仿制药分别定价,且不在同一层面参与药品招投标。
所谓原研药,在我国,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。这类药被认为质量占优因而享有单独定价等政策保护。
石家庄制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认为,专利药、原研药因受政策保护,在历次降价中降价幅度都小于仿制药。以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为例,国外一家大型企业生产的原研药定价高达90多元,而国产的仿制药却仅有四五元,两者价格差了20倍(更多新闻来源E路有你)。“对国外专利药实行定价保护是应该的,但对早已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进行保护,这种特殊待遇不合理。”
事实上,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博弈早已开始。
有观点认为,对原研药执行的单独定价等保护,其实是一种补偿——由于中国对新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,导致仿制药盛行。
据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统计,97%以上的国产药为仿制药,外资及合资医药企业基本占据了专利药、原研药市场。
对产业界的这个焦点话题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2009年在“中国医药体制改革——机遇与挑战”国际高峰论坛上说,今后将改变单独定价政策以逐步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距,新上市的原研药也要与仿制药价格大体衔接;已上市的仿制药,只要符合国家政策,或有关监管部门或**机构证明具有明显优势,可与统一价格适当区别。
“其实一种优质的仿制药也需要企业投入很大的研发力量,只是‘站在巨人的肩膀上’要容易一些,需要鼓励也需要控制。”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张泽工说。
据张泽工介绍,仿制药市场目前已经占全球药品市场的40%以上,未来3年内,国际上将有年销售额达1370亿美元的药品失去专利保护。
这意味着,一个药品“抢仿时代”即将到来。
“唯低价是举”
“抢仿时代”带来的,仅仅是巨大的市场机遇吗?
河南一家制药企业负责人告诉本刊,以60片每瓶的复方丹参片和10g×20袋的板蓝根颗粒为例,其原料成本分别是1.41元和4.2元,然而,市场中标价格则为0.7元和2元。
低价药是怎么生产出来的?
江苏康缘集团董事长萧伟说,国家规定了药品*高零售价,但很多省在采购中取该品种在市场上的*低价,以突出药品降价的“政绩”,于是,药品中标价格越来越低。
萧伟指出,这极易产生两个严重后果:其一,由于价格过低,企业无法供货,所以“中标就死”,特别是基本药物,本身价格和毛利率已经很低,不断地降价将使企业赔本而无法供货,导致一些基本药物在市场上消失,患者无药可用;
其二,部分企业为了生存铤而走险,采取低限投料、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等方法降低企业成本,造成严重的药品质量安全隐患。“这在无形中引导企业把降低成本作为**目标,增加了群众用药安全的隐患。”
显然,对于深陷过度仿制、低价恶性竞争泥潭的中国医药行业,“抢仿时代”还可能埋下药品安全的隐忧。
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,药品是一种商品,要符合市场规律,成本不可能无限降低。在“唯低价是举”的招标规则下,“过度仿制”带来的问题是恶性竞争。上海市场已有32个基本药物品种“绝迹”,上海市招标办不得不向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发出“邀请投标”的号召。
“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是,放弃生产的多是一些大中型企业。”于明德说。而大中型企业,通常被认为更为重视药品质量控制。
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大鹏表示,药品价格虚高,主要在流通环节和医院,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本身就是微利,如果再陷入价格战,就违背了药品招标“质量优先、价格合理”的初衷,很容易引发大的质量安全危机。
创新中药的瓶颈
一位北京市民告诉本刊记者,他习惯用中药,但中药品种太多,品质差别太大,同样是板蓝根颗粒,有的每盒售价9元,有的却只售1元,价格差8倍,这很不正常。
本刊记者了解到,中药里有效成分含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有疗效,但一些收入《中国药典》的中药品种是不测含量的,这就容易造成药品低水平仿制,不能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,造成有些中药产品在疗效上大打折扣,严重影响治病救人。
宛西制药集团董事长孙趯志说,由于历史的原因,中药质量标准不高,直接导致中药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,同质化竞争严重,多、散、乱,进而导致质量可控性差、临床疗效不稳定。“这一事关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产业已经到了危机的边缘,亟待提高质量标准。”
据悉,目前中国有中药企业近2000家,行业集中度不高,超过10亿产值的企业寥寥无几。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建议,国家应下大力气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做强,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。在中药质量标准中应建立多指标含量测定,更多地明确药用物质成分并实现对多种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控制,改变生产质量标准“定性不定量”的传统惯例,让劣质药无处藏身。
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说,医药行业的自主创新需要大量的投入,而且风险极大,没有实力的企业难以实施。可如果市场成果被一些小企业占领,那很不合理。
“应依靠**的力量,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到药品优质优价、科学定价,保证药物生产企业有利可图,但是这个利润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。”著名心脏病**葛均波认为,一个药品的研发、制造过程的成本,相关领域内的**心中多少有本账,在建立药品定价**库的同时,采取药品定价**随机抽样制度,防止其利令智昏。
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副局长熊平建议,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控制,在审批环节防止一种药品仿制过多、过滥。另外,也可以利用价格杠杆,比如,在定价环节保证企业下功夫研发的“首仿药”卖高价,“二仿药”、“三仿药”及之后的仿制药价格依次递减10%,让过度仿制药没有利润空间。
在“以药补医”的体制下,突破低端仿制的恶性循环,几乎成为一道无解的题目——本土药企需要靠“价格战”争取市场份额,其获得的微薄利润无力支撑巨额的新药研发,而没有原创新药,就难以享有尊严和合理的利润空间。
刘振秋在前述论坛上表示,药品价格改革将适当降低流通环节加价总体水平,对流通环节实际加价率进行控制。医疗机构药品目前实行的加价15%销售的比例将逐步降低,探索试行差别加价政策。推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的地区,将探索取消药品加成,研究设立药事服务费制度。
这些设想能否改进中国医药产业的制度环境,值得关注。毕竟,如果把研发原创新药比作一场马拉松,现有体制无疑是对运动员耐力的巨大考验。
责任编辑:小季 WWW.1168.TV 2010-6-24 10:15:13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